青铜峡市年度以工代训稳岗留工补贴公示
(第二批)
为了支持各类企业开展“迎新春稳岗留工”劳动者以工代训,根据自治区人社厅、财*厅《关于开展“迎新春稳岗留工送培训”专项工作的通知》(宁人社函﹝﹞35号)文件要求,现有6家企业申报85人以工代训稳岗留工补贴,通过审核,6家企业77人符合以工代训稳岗留工标准,拟补贴元。现将第二批以工代训稳岗留工补贴企业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公示时间为年8月16日至年8月21日。
公示期间,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,可采取打电话、写信或来访的方式,向青铜峡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举报。来信请寄:青铜峡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二楼办公室,邮编,举报-。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工作日每天上午8:30--12:00,下午14:30--18:30。
附:青铜峡市以工代训稳岗留工补贴公示表(第二批)
青铜峡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
年8月16日
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